关于2021年年终学校财务报销工作有关 事项的通知
来源: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8日 14:46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小中大
学校各部门(单位):
为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目标按时完成,并做好 2021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账截止时间
(一)日常报销业务时间安排
日常报销业务请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二) 前完成报销。
为保障师生年终报账需求,2021 年 11 月 26日 (星期五),11月29-30日(周一、二)正常报账。(11 月27-11月28 日为双休日,不办理报销业务)
(二)2021年12月报销业务时间安排
1.正常办理的业务
2021年12月份正常办理工资薪酬发放;学生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发放;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安保费、电话费等须按期支付的业务。
2.特殊情况报销业务
涉及2020年结转结余资金项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 11 月 30 日前完成报销,须在12月完成报销的,请于11月30日前电话与我处联系商处,未提前电话联系的一般不予办理。(联系人:王黎,联系电话:13888516428;罗鑫鑫,联系电话:15812126643)
如遇其他紧急事项请按上述联系方式及时与我处联系商处。
二、具体业务办理要求
(一)个人公务借款业务要求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办理个人公务借款业务。已办理的个人公务借款具备报销条件的,请在 2021年 11 月 30 日前办理报销手续。
借票据的业务,请相关部门(单位、项目)经办人尽快落实并确保资金在本年内务必到账。
(二)外拨经费核销业务要求
1.项目合作经费
涉及已拨项目合作经费待核销的项目,请部门(单位、项目)负责人按照外拨经费的核销要求,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前将相关资料提交财务处办理核销手续。
2.第一临床医学院打包经费
请第一临床医学院于 2021 年 12 月 20日前,按要求将相关资料提交财务处办理打包经费的核销手续,并将结余资金同步交回学校。
(三)及时提供财务信息的要求
1.接我处通知已到账款项,请务必于接到通知后2 个工作日内到我处办理款项确认手续。
2.对于报销支付及转卡失败的款项,我处将及时通知部 门(单位、项目)经办人,各部门(单位、项目)经办人接到通知后,请务必于 2 个工作日内向我处提交正确的支付信息,办理支付手续。
(四)其他
各部门(单位)应认真清理经办的各类合同执行情况, 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具备支付条件的应及时办理资金支付 手续,达到退付条件的各类保证金应及时办理清退手续。
特此通知,谢谢支持、配合!
财务处
2021 年11 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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