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9日 09:31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小中大
学校各部门:
按照《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优化流程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公积金[2017]213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提取手续,2018年1月1日起,昆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按照《通知》要求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互联网+”服务(包括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昆明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昆明住房公积金”手机APP),学校教职工可通过上述三种互联网渠道实时查询个人公积金信息、办理线上渠道提取等事项;
2.为提高公积金管理效能和业务审核准确性,此次《通知》进一步明确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提取所需材料、委托代办事项等具体业务(详见附件1);
3.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模板样式(详见附件2-4);
4.2018年1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提取按照新的要求执行,请各部门及时将通知事项及附件内容传达给每一位教职工,确保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正常开展。如有疑问,可到计划财务处崇德楼211办公室咨询(电话:65918180)。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优化流程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计划财务处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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